朋友,您所提的問題,若要回答清楚不容易,不是幾句話所能講明白的,這牽扯到一些135相機的專業知識。但作為一個消費者,購買或使用相機,不一定非要知道其“所以然”,可一定要知道“其然”。您問中所指的“35mm相機”,是指使用膠卷(膠片)作為感光體的135mm單反相機(單鏡頭反光照相機)。那么,現在市場上的數碼單反相機和消費數碼相機不使用膠片,而代之為CCD(半導體電荷耦合器,俗稱感光芯片)或CMOS。135mm膠片的尺寸是一定的(標準的):24mm×36mm。而現在的絕大部分的數碼相機因技術和成本等原因,沒有使用等同135膠片面積大小的CCD或CMOS,使用的是遠小于135膠片面積的CCD或CMOS。這樣,在感光體的面積上前者和后者就有了比例不等的差別,經過計算就產生了不同的鏡頭焦距折算(比率)系數,如:(數碼單反)1.3、1.4、1.5、1.6、1.7…等,他們都大于1。如果等于1,那就是說和135mm膠片同樣大了,那么所使用鏡頭的物理焦距就是實際焦距。反之,所使用鏡頭的物理焦距(即鏡頭所標f值)×焦距折算系數(不同相機因所使用的CCD或CMOS尺寸不同而系數不同)即為實際鏡頭焦距。現在所有數碼相機的鏡頭實際焦距的表述都是以135mm膠片相機作為參照比較的,所以就產生了“相當于”、“等效于”的說法。例如,索尼R1(非數碼單反機),它的變焦鏡頭物理焦距f=14.3mm-71.5mm,相當于(等效于)135mm相機的24mm-120mm焦距,那么它的焦距折算系數就約為1.7。同理,您問中所指“相當于35mm相機的38--114mm”,就是指該相機的實際變焦焦距的范圍,是相當于135膠卷相機的38-114mm變焦鏡頭的焦距,就是這個意思,大體就是這樣。